信息来源:丰县医疗保障局
发布时间:2023-11-17
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,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,建立健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长效机制,丰县医保局联合卫健委,扎实推进全县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规范。
一是坚决维护基金安全。定期对医院床位使用率、住院人数、自费率、次均费用、人次人头比等进行汇总并公示,累计公示2期。加强对重点药品和耗材的进销存核查,及时向38家医院通报交叉检查的负面清单,督促医疗机构对是否存在虚假住院、挂床住院、串换药品、虚假计费等现象进行自查自纠。
二是严格规范医疗秩序。严厉打击无视政策法规和部门职责的典型行为,杜绝医院免费车接车送等违规行为,定期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民营医院进行查访,及时发现并要求整改违规行为。严格要求医院按临床路径开展医疗服务项目,做好医院内部精细化、科学化管理。
三是扎实做好药价告知。规范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行为,对非零差价销售的药品、医用耗材及时向医保局履行告知手续并向社会公示,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未履行公示、告知手续即执行自主定价的,将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进行处理。